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60万t/a改建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 60万t/a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所属业务类别 | 2.b非金属矿采选业 | ||||
项 目 简 介 | 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是由原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注册变更更名而来,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为其附属矿山,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由原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和原青阳县安源矿业有限公司实施资源整合而来。依据原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后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的通知》(青国土资〔2013〕14号),同意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为整合主体,负责办理采矿许可登记工作,同意青阳县安源矿业有限公司以股份制方式入股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两矿整合后采矿权人为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10月13日新颁发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规范开采行为,提升矿山生产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于2020年4月编制了《(扩大生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大生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进行了公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于2020年5月19日出具了《关于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60万t/a扩建技改工程项目备案的函》(池经信矿山函〔2020〕79号)。在完成前期手续下,矿山经过基建,2023年7月,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通过了竣工验收,该公司于2023年7月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随后正式投入生产。 由于前期扩建技改工程是针对矿区内Cal-Ⅰ矿体一期开采,为使矿区范围内方解石矿得到充分开发利用,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于2021年12月编制了《开发利用方案(修编)》,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于2022年1月25日在网上公示。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要求,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池州鑫盛测绘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了生产勘探,于2024年3月编制了《Cal-Ⅱ矿体勘探报告》。《Cal-Ⅱ矿体勘探报告》由池州国光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组织评审,形成了生产勘探报告评审意见。 为了使矿区内Cal-Ⅰ矿体、Cal-Ⅱ矿体得到同步开发利用,利用Cal-Ⅰ矿体一期开拓和生产系统对Cal-Ⅱ矿体进行合理开采。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开展了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60万t/a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并于2024年5月提交了《备案申请报告》。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相关规定,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委托安徽正信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备案申请报告》对其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60万t/a改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 ||||||
项目负责人 | 王陈红 | 项目编号 | 皖FM20240600001 | ||||
技术负责人 | 董书满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陈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陈红 | 报告审核人 | 方敏、方晓东 | ||||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 王陈红、袁成龙、吴光辉、黄凯、方子豪、付道军、吴鹏程 | ||||||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吴光辉、王陈红、袁成龙 | ||||||
现场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王陈红、袁成龙、吴光辉、黄凯、方子豪、付道军、吴鹏程 | ||||||
现 场 评 价 主 要 任 务 | 受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接受对其所属矿山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并成立了该矿安全预评价组。评价组收集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了安全预评价现场调查表,确定评价程序和方法,本评价组于2024年5月11日进入该公司矿山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 评价组在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该公司所属矿山的开采、运输、井下防治水与排水、通风、供配电、井下供水与消防、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总平面布置等系统的进行评价,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形成该公司矿山安全预评价结论。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60万t/a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在《备案申请报告》基础上,以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等为依据,对该项目自然条件、各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治理、监测等对策措施,说明该项目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危险性是可以控制的。《备案申请报告》拟定矿山开采主体工程及配套的设备、设施总体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同时该项目在将来生产过程中,冒顶片帮等为矿山必须重点防范的安全风险。项目建设单位今后要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系统工程,科学的系统的从计划、设计、施工、运行和维修等环节进行安全控制与管理,该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通过贯彻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和采取《备案申请报告》以及安全预评价中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尤其是本报告4.2节“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时应重点落实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后,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60万t/a改建项目建成实施后能够安全运行。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年5月11日 | 提交报告时间 | 2024年6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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