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生态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12万吨富硒山泉水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项目规模 | 年产12万吨富硒山泉水项目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价类型 |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所属业务类别 | 瓶(罐)装饮用水制造C1522 | ||
项 目 简 介 | 石台县生态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0日,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横渡镇香口村,法定代表人李士杰,经营范围为:旅游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老服务,食品生产、销售,休闲观光旅游,住宿、餐饮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文创产品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石台县生态旅游实业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新建年产12万吨富硒山泉水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1月12日经石台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石科经信[2023]1号。 目前该项目已建成,经试生产,工艺指标、产品产量和质量稳定达标,主要生产设备、各种安全设施运行正常,生产状况稳定。 | ||||
项目负责人 | 王 京 | 项目编号 | 皖QT 20240700012 | ||
技术负责人 | 董书满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陈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郭世文、王京 | 报告审核人 | 方 敏 | ||
参与评价的 安全评价师 | 郭世文、方子豪、王陈红、王京、吴光辉 | ||||
参与评价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吴光辉、王陈红 | ||||
现场安全评价 工作人员 | 郭世文、方子豪、王陈红、王京、吴光辉 | ||||
现场评价主要任务 | 受石台县生态旅游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接受对其年产12万吨富硒山泉水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成立了该项目安全评价组。评价组收集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了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现场调查表,确定评价程序和方法,本评价组多次进入该企业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对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书面反馈到企业,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评价组在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该企业建设项目法律法规符合性,厂址、平面布置和建构筑物,厂区道路与运输,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工程,作业场所,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相关影响和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系统以及安全设施设计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形成该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年7月13日 | 提交报告时间 | 2024年8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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