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龙跃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太子山水泥用灰岩矿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 150万t/a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评价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所属业务类别 | 2.b非金属矿采选业 | ||||
项 目 简 介 | 青阳县龙跃矿业有限公司(原名青阳县龙跃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于2011年开始新建石灰石深加工项目,项目名称为池州青阳县龙酉钙业有限公司,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按照国家标准组织设计、开发、生产不同规格的纳米级沉淀碳酸钙系列产品,2014年试投产,该项目地址座落在青阳县酉华镇工业园区,分两期投入建设,先期已投入8000余万元,置地54亩,建设厂房20000平方米,办公、生活用房3000平方米,建设了一条年产5万吨规模的生产线。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发展需要,二期将投入6000多万元再建设一条5万吨规模的生产线,达到年生产规模10万余吨。由于公司没有原料基地,受原料市场的制约,原料供应不稳定,将会面临恶劣的生产经营环境。通过实施安徽省青阳县太子山水泥用灰岩矿项目,建立本企业的原料基地,从而稳定原料供应,以满足深加工长期安全稳定生产。青阳县龙跃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安徽省青阳县太子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权,于2014年11月4日与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签定了《成交确认书》,2015年取得了青阳县太子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的矿区范围批复(皖国土资矿划字〔2015〕0012号),和政府达成一系列合作投资意向。 为了科学、合理开发青阳县太子山水泥用灰岩矿矿产资源,该公司于2004年8月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1地质队开展了地质详查工作,并提交了《安徽省青阳县太子山水泥用石灰岩矿详查地质报告》,报告经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评审,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以皖矿储备字〔2004〕65号予以备案;2015年12月,该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开展了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编制提交了《青阳县龙跃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青阳县太子山水泥用灰岩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年1月委托有资质的评价单位提交了《青阳县龙跃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青阳县太子山水泥用灰岩矿(150万t/a)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2016年8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青阳县龙跃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太子山水泥用灰岩矿(150万t/a)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青阳县龙跃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太子山水泥用灰岩矿(150万t/a)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该《安全设施设计》经原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并以池安监一函〔2016〕47号文予以批复。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经原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并以池经信矿山函〔2016〕98号文予以批复。2018年8月上旬矿山露天开采建设基建工程结束,2018年9月,项目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在原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青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程监督下,组织专家对矿山建设的安全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并通过了验收,随后于2018年9月20日,该公司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正式投入生产,并于2021年9月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工作。 矿山自投产以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技能,取得了较好的安全业绩,近3年来实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 该公司目前《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现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工作。 | ||||||
项目负责人 | 王陈红 | 项目编号 | 皖FM20240700023 | ||||
技术负责人 | 董书满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陈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陈红 | 报告审核人 | 王京 | ||||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 王陈红、袁成龙、吴光辉、方子豪、黄凯、付道军、吴鹏程、方孝木 | ||||||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吴光辉、王陈红、袁成龙 | ||||||
现场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王陈红、袁成龙、吴光辉、方子豪、黄凯、付道军、吴鹏程、方孝木 | ||||||
现 场 评 价 主 要 任 务 | 受青阳县龙跃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安徽省青阳县太子山水泥用灰岩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并按要求成立了本项目安全评价组,评价组收集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了安全现状评价现场调查表,确定了评价程序和方法,项目评价组于2024年6月12日进入该矿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对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书面反馈到矿。2024年7月16日,评价人员再次进入现场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 评价组在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该矿山露天开采的安全管理、采矿、供电、运输等系统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出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形成安全现状评价结论,同时对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出专项评价结论,为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提供依据。 | ||||||
评价结论 | 通过对青阳县龙跃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太子山水泥用灰岩矿安全管理、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等方面的评价分析,其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变更说明》组织生产,且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年6月12日 | 提交报告时间 | 2024年7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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