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金旺矿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石台县虎山坦矿区及深部熔剂用灰岩矿 3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 30万t/a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所属业务类别 | 2.b非金属矿采选业 | ||||
项目简介 | 石台县金旺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扎根石台多年的非金属矿深加工企业,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9日,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矿产(水泥用石灰岩)开采、矿产品销售。石台县虎山坦水泥用灰岩矿为其下属矿山,原矿区范围内资源基本开采结束。石台县政府为巩固石台县脱贫攻坚成果,加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稳定财政税收,经石台县人民政府申请,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关于石台县虎山坦水泥用灰岩矿矿区范围深部资源开展勘查的回复》(池自然资规矿权函〔2022〕12号)批复,经石台县金旺矿业有限公司同意,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4地质队对现有采矿权矿区范围深部+40m标高以上资源量开展矿山深部勘查工作,估算采矿权矿区范围及其深部保有资源量,为整体出让该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及深部资源提供地质依据。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4地质队于2022年3月提交了《安徽省石台县虎山坦矿区及深部熔剂用石灰岩矿勘探报告》(以下简称《勘探报告》),经评审通过,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池自然资规储备字〔2023〕3号”予以备案。 2023年3月7日,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先行启动石台县虎山坦矿区及深部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公开出让。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提交了《安徽省石台县虎山坦矿区及深部熔剂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该方案已通过评审并公示。 2024年3月,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安徽省石台县虎山坦矿区及深部熔剂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石台县金旺矿业有限公司竞得该采矿权,并于2024年5月20日与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非煤〔2020〕94号),为完善建设项目备案手续,石台县金旺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池州市弘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石台县金旺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石台县虎山坦矿区及深部熔剂用灰岩矿3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备案申请报告》(以下简称《备案申请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矿山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相关规定,2024年5月,石台县金旺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正信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安徽省石台县虎山坦矿区及深部熔剂用灰岩矿3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吴鹏程 | 项目编号 | 皖FM20240600018 | ||||
技术负责人 | 董书满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陈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吴鹏程、方子豪 | 报告审核人 | 方 敏 | ||||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 吴鹏程、王陈红、吴光辉、袁成龙、黄凯、付道军、方子豪 | ||||||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吴光辉、王陈红 | ||||||
现场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吴鹏程、王陈红、吴光辉、袁成龙、黄凯、付道军、方子豪 | ||||||
现 场 评 价 主 要 任 务 | 受石台县金旺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接受对其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成立了项目评价组。评价组于2024年6月3日进入现场,对矿山周边环境及建设项目的生产条件等进行了详细勘察,并与业主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收集了安全预评价所需的相关资料。评价组在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和规范,对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价,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2024年6月编制、提交了《石台县金旺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石台县虎山坦矿区及深部熔剂用灰岩矿3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审定稿)》。 | ||||||
评 价 结 论 | 石台县金旺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石台县虎山坦矿区及深部熔剂用灰岩矿3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在池州市弘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6月编制的《备案申请报告》的基础上,以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等为依据,对该项目自然条件、各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治理、监测等对策措施,说明其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其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性是可以控制的。 项目建设单位在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生产中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系统工程,科学、系统的从计划、设计、施工、运行和维修等各环节进行安全控制与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备案申请报告》和本次安全预评价所提出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尤其是4.2节中提出的下步安全设施设计应重点落实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并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石台县金旺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石台县虎山坦矿区及深部熔剂用灰岩矿3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建成实施后能够安全运行。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年6月3日 | 提交报告时间 | 2024年6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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