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姑山矿业有限公司姑山露天坑 生态复垦(尾矿堆存)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性质 | 露天坑生态复垦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所属业务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
项 目 简 介 | 为了及时地对破坏土地进行复垦利用或恢复改善生态环境,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姑山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编制了《姑山矿业公司姑山铁矿露天坑生态复垦技术研究报告(审定稿)》,根据该研究报告,拟对已废弃的露天坑先进行加固以及相关防渗处理,然后采用尾矿回填露天采坑,并进行覆土植绿。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编制了《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姑山矿业有限公司姑山铁矿露天坑复垦坑底加固论证研究及试验装置设计》,而后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编制了《姑山矿业有限公司姑山露天坑生态复垦高陡边坡稳定性研究(审定稿)》。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姑山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编制了《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姑山矿业有限公司姑山露天坑生态复垦(尾矿堆存)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矿山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安全预评价,2023年5月,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姑山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正信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姑山铁矿露天坑生态复垦(尾矿堆存)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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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吴鹏程 | 项目编号 | 皖FM20230600018 | ||||
技术负责人 | 董书满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陈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吴鹏程 | 报告审核人 | 方敏、付道军 | ||||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 袁成龙、吴光辉、黄凯、王陈红、方子豪、吴鹏程 | ||||||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陈红、吴光辉 | ||||||
现场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袁成龙、吴光辉、黄凯、方子豪、王陈红、吴鹏程 | ||||||
现 场 评 价 主 要 任 务 | 安徽正信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了该项目评价组,评价组于2023年5月25日进入现场,对该项目的相关现场条件等进行了详细勘察,并与业主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收集了安全预评价所需的相关资料。评价组在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和规范,对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价,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 ||||||
评价结论 | 经评价认为,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姑山矿业有限公司姑山露天坑生态复垦(尾矿堆存)项目安全预评价在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编制的《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姑山矿业有限公司姑山露天坑生态复垦(尾矿堆存)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基础上,以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等为依据,对该项目自然条件、各工艺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治理、监测等对策措施,说明其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其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性是可以控制的,《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姑山矿业有限公司姑山露天坑生态复垦(尾矿堆存)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初稿》设计的矿山回填工艺、尾矿堆存及配套的设备、装置等(除个别单元外)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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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3年5月25日 | 提交报告时间 | 2023年7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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