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450万t/a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 450万t/a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所属业务类别 | 2.b非金属矿采选业 | ||||
项目简介 | 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原安徽大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7月06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冶父山镇。经营范围包括建材、水泥、水泥熟料的生产与销售,露天水泥用石灰岩开采。 2014年12月19日,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竞得安徽省安徽大江股份有限公司石山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缴纳了采矿权价款。同日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2016年4月21日,原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文“关于安徽大江股份有限公司石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150万t/a采矿工程项目备案的函”(皖经信非煤函〔2016〕400号)。2017年9月,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安徽大江股份有限公司石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1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和《安徽大江股份有限公司石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1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2017年12月11日,原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文“关于安徽大江股份有限公司石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1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合安监管〔2017〕181号)。2018年1月10日,原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文“关于安徽大江股份有限公司石山水泥用石灰岩矿1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合经信原材料函〔2018〕9号)。 因受资源整合及企业改制等因素影响,2021年8月,项目正式进入基建阶段,2021年年底完成基建工程,2022年5月通过了综合验收,正式投产。 2022年9月,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挂牌出让“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石灰岩矿、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采矿权”。2022年10月,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竞得已有矿权的外围和深部资源,即“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石灰岩矿、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采矿权”。 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安徽大江股份有限公司石山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在竞得现有采矿权外委及深部资源后,委托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450万t/a露天开采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并于2022年10月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相关规定,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委托安徽正信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其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450万t/a露天开采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 ||||||
项目负责人 | 王陈红 | 项目编号 | 皖安评20221100094 | ||||
技术负责人 | 董书满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陈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陈红、方子豪 | 报告审核人 | 王京 | ||||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 王陈红、吴光辉、方子豪、袁成龙、姚成侯 | ||||||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吴光辉、王陈红 | ||||||
现场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王陈红、吴光辉、方子豪、袁成龙、姚成侯 | ||||||
现 场 评 价 主 要 任 务 | 受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成立了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450万t/a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项目组。评价组对矿山周边环境及建设项目的生产条件等进行了详细勘察,并与业主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收集了安全预评价所需的相关资料。评价组在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和规范,对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价,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并提交了《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450万t/a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评 价 结 论 | 综上所述,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450万t/a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在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22年10月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以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等为依据,对该项目自然条件、各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治理、监测等对策措施,说明其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其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性是可以控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矿山开采主体工程、生产工艺及配套的设备、装置等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在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生产中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系统工程,科学、系统的从计划、设计、施工、运行和维修等各环节进行安全控制与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次安全预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对策措施与建议,严格履行安全“三同时”,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庐江县石山矿区及外围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450万t/a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建成实施后能够安全运行。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年11月9日 | 提交报告时间 | 2022年12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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