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竹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岭建筑石料矿采场边坡稳定性专项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 60万t/a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评价类别 | 稳定性专项评价 | 所属业务类别 | 2.b非金属矿采选业 | ||||
项目简介 | 安徽竹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6日,所属长岭建筑石料矿前身为石台县长岭采石场长岭建筑石料矿,2014年5月经合法转让,现采矿权人为安徽竹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生产规模为10万t/a,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为扩大生产规模,延长矿山服务年限。2012年向相关部门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以(皖国土资函[2013]1462号)文,同意矿山变更矿区范围,2015年3月石台县国土资源局颁发扩大矿区范围后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5年3月4日至2018年3月4日,而后进行了延续,生产规模60万t/a。 2014年9月,公司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矿区内+387m-+150m标高内的矿体进行露天开采初步设计,2015年4月开始基建工作,2017年7月基建工作结束,2017年10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于2020年10月进行了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工作。现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安徽竹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岭建筑石料矿具有一定的露天矿山管理经验,拥有7名管理人员,现有员工28人。矿山成立了安全科,配备了2名专职安全员,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 目前矿山《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山安全生产,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安徽竹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长岭建筑石料矿采场边坡的稳定性进行专项评价,其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目前矿山采场边坡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系统的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王陈红 | 项目编号 | 皖安评20220600348 | ||||
技术负责人 | 董书满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陈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陈红 | 报告审核人 | 王京 | ||||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 方敏、袁成龙、王陈红、吴光辉、姚成侯、方子豪 | ||||||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吴光辉、王陈红 | ||||||
现场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方敏、袁成龙、王陈红、吴光辉、姚成侯、方子豪 | ||||||
现 场 评 价 主 要 任 务 | 受安徽竹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长岭建筑石料矿采场边坡的稳定性进行专项评价,并成立了评价组。评价组收集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编制了安全专项评价现场调查表,确定评价程序和方法,项目评价组于2022年6月27日进入该矿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对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书面反馈到矿。7月3日再次进入该矿现场,对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认。 评价组在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该矿山采场现状边坡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现场作业等系统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出存在问题与隐患,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形成评价结论,形成该公司矿山采场边坡稳定性专项评价结论。 | ||||||
评 价 结 论 | 经定性定量评价分析,安徽竹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岭建筑石料矿采场边坡稳定性安全系统满足规范要求,其现状总体上是稳定的,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年6月27日 | 提交报告时间 | 2022年7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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