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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大桃园白云石矿 (重大变更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设计项目规模

100万t/a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所属业务类别

2.b非金属矿采选业

 

            

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6月,现营业执照由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21日重新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723762791398D1-1),公司住所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大桃园,属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人代表赵玉龙,注册资本为壹仟伍佰万圆整,经营范围为白云石开采、加工和销售等。

依据江苏省冶金设计院编制的《安徽青阳宝宏白云石矿100万吨矿山设计方案》、《安徽青阳宝宏白云石矿矿山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由于林业部门对开采区所占用的林地是分期审批,+190m标高以上林地为第四期审批,所以多年来+190m标高以上未能开采。

矿山前期是自+190m标高向下分台阶开采,直至2023年初+190m标高上部林地征用获批。目前采坑底部标高已到+55m。前期受林地征用限制导致开采境界、台阶高度等与原审批的《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设计不符。

在第四期林地审批后,可开发利用+190m标高上部因林地问题压占的资源,但原《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自审批至今已近20年,其作为矿山安全开采的重要指导性设计,原《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内容较为简单,且部分内容已无法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等要求,而前期开采已将+190m标高以下范围内大部分资源开采出来,台阶已逐步靠帮,现要对+190m标高以上回采,其作业空间结构已发生改变,需要重新作设计规划,除此还需重新开拓新的道路至西侧区域开采工作面。根据相关要求,需对原《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进行重大变更。

为充分合理开发区内本项目矿产资源,结合矿山前期开采现状,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铜陵市紫金矿产品加工技术研究所于202310月、202311月分别编制了《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大桃园白云石矿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其《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经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复。该公司委托朔州市恒中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4月开始对矿山重大变更工程进行施工建设,在西侧进行变更工程施工时,同时对东侧+85m+70m+55m台阶安排生产采剥。在西侧变更工程施工中,由于实际地形地貌与地形图存在差异,造成西侧+100m+175m开拓公路、+175m+190m挖掘机道路线型发生部分变化。同时在生产过程中,由于1号破碎站区域留设暂不开采区,造成+68m地形形成封闭圈,+55m台阶无法自流排水。2号破碎站部分钢构大棚处在采剥境界内,压覆资源储量,需要留设暂不开采区。

为了切实保障矿山安全、规范开采,20251月,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正信科技有限公司对1#破碎站留设的暂不开采区进行了安全论证,编制了《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大桃园白云石矿1#破碎站安全论证报告》,2025119日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大桃园白云石矿1#破碎站安全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并通过。

在此基础上,铜陵市紫金矿产品加工技术研究所受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结合矿山现状和相关安全规定及《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大桃园白云石矿1#破碎站安全论证报告》结论,对1号、2号破碎站相关设施拆除前的采剥境界进行了调整,对+70m台阶以下排水方式进行了变更,对开拓运输道路进行调整,并于20252月编制提交了《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大桃园白云石矿安全设施(二次)重大变更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二次)重大变更设计》),其《安全设施(二次)重大变更设计》经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复。截止20253月,矿山完成其重大变更工程建设。

 

项目负责人

光辉

项目编号

FM20250100001

技术负责人

董书满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京

评价报告编制人

吴光辉、吴鹏程

报告审核人

徐恒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袁成龙、吴光辉、黄凯方敏、付道军、王陈红、方孝木、吴鹏程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吴光辉、袁成龙、王陈红

现场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袁成龙、吴光辉、黄凯方敏、付道军、王陈红、方孝木、吴鹏程

   

经过前期建设,其重大变更工程基建已近结束,相关生产系统较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总体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矿山重大变更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受其委托,我公司接受对其大桃园白云石矿(重大变更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成立了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组。评价组前期于20241121日进入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对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书面反馈到矿。2024126日、1219日,2025318日评价人员再次进入现场,指导其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认。

评价组在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大桃园白云石矿(重大变更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和辅助系统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对照安全设施设计,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出安全设施存在的隐患,提出补偿式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形成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结论,同时对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得出专项评价结论,为该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评价结论

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大桃园白云石矿(重大变更工程)验收表中否决项的检查结论无“不符合”项;且参与验收检查项总数为54项,其中除否决项以外的“不符合”项为2项,其“不符合”项占比为4%,少于5%的规定。

经综合分析,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大桃园白云石矿(重大变更工程)安全设施总体上符合《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安全设施(二次)重大变更设计》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现场调查时间

20241121

提交报告时间

20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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