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泰鼎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经营矿产品开采、加工和销售。其附属矿山贵池区棠溪乡鸡头山大理岩矿为地下矿山,矿山原生产规模为5万t/a,后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经市场调查,对贵池区棠溪乡鸡头山大理岩矿进行技改,扩大生产规模到10万t/a。2010年6月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哈尔滨黄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池州市泰鼎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池区棠溪乡鸡头山大理岩矿年产10万吨采矿技改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分别经原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原池州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复。后基建过程中由于地质情况变化等委托原设计单位对设计编制了《池州市泰鼎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池区棠溪乡鸡头山大理岩矿采矿技改扩建工程变更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变更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变更)安全专篇》,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池州市泰鼎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池区棠溪乡鸡头山大理岩矿年产10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变更初步设计(二次)》(以下简称《变更初步设计(二次)》)及《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二次)》,其《变更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变更)安全专篇》分别经原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原池州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复,《变更初步设计(二次)》及《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二次)》分别经原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原池州市贵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复。2018年8月,矿山基本完成技改工程的建设、施工任务,其技改工程安全设施经验收并于2018年10月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投入生产,2021年10月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工作。 现公司《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由于市场行情及资金等因素影响,矿山现处于停产状态,且停产时间已超过6个月。现为了恢复矿山生产工作,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6〕25号)和原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监一〔2016〕55号)及《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池应急办﹝2021﹞275号)等文件要求,需对池州市泰鼎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池区棠溪乡鸡头山大理岩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